蒙古拟制定《乳及乳制饮料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25-08-05 来源:https://estandard.gov.mn/website/news.aspx?id=196 浏览量:
2025年8月4日,蒙古标准化与计量局网站消息,蒙古植物性食品标准化小组委员会正在征求《乳及乳制饮料 技术要求》标准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动物奶、乳制品为原料,未发酵或由有益微生物发酵的乳饮料的生产、检验接收、包装、标签、储存、运输等要求,不适用于乳及乳制品含量低于10%的产品。(2)理化指标:乳脂肪含量:普通乳饮料、乳清饮料、益生菌发酵饮料≤1.5%,高蛋白饮料≤2%;蛋白含量:普通乳饮料、乳清饮料、非活菌发酵饮品为≥0.3%,高蛋白饮料为≥1%,活菌发酵饮品为≥0.3%;糖分含量:普通乳饮料及其它相关品类为≤15%,乳清饮料≤9%;酸度(以°T表):普通乳饮料为≤21,活菌型发酵饮品≤100,非活菌型发酵饮品≤80,乳清饮料最大酸度**为0.4%。(3)卫生指标 :产品菌落总数、酵母、霉菌、大肠杆菌等细菌指标分别不得超标。(具体为乳饮料100 CFU/ml;大肠杆菌、酵母菌不得检出等);活性益生菌型产品,到保质期末每毫升微生物活菌数不少于1×10⁷; 需满足食品中沙门氏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霉菌毒素、三聚氰胺、放射性等项目标准,所有检验按相应国标或国际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