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风险预警子平台 > 技贸预警
韩国修订化妆品安全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25-09-03 来源: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5097&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 浏览量:
2025年9月2日,韩国食药部发布2025-63号公告,修订化妆品安全标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1)调整化妆品防晒成分使用标准。新增完成审查的防晒成分三联苯三嗪,使用限量为10%;禁用防晒成分劳森与二羟基苯酮混合物(劳森0.25%、二羟基丙酮 3%);调整2-羟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使用限量,由5%调整为2.4%(面部、手部及唇部产品为5%)。(2)强化部分成分限量要求。2,6-二羟基乙基氨基甲苯作为染发成分使用,增加使用限量1%,且不得用于含硝化剂的产品,总亚硝胺不得超过50ppb;增加壬苯醇醚-9、铃兰醛、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十甲基环五硅氧烷使用限量分别为17.2%、0.14%、8.7%、19.7%。(3)施行日期。自公告发布6个月后施行,但三联苯三嗪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自公告发布3年后施行。公告施行前依据原有规定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可在公告施行之日起2年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