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修订禽肉及内脏分级和储存及销售条例
发布时间:2025-09-05 来源:https://www.mzh.government.bg/media/filer_public/2025/09/04/naredba_32_ot_23032006_g_za_okacestvqvan 浏览量:
2025年9月4日,保加利亚农业部修订禽肉及内脏的分级和储存及销售条例,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1)禽肉在 -2°C 至 4°C 之间存储;冷藏内脏应在低于3°C的温度下储存;禽胴体的冷冻应保证在屠宰后4小时内完成;(2)冷冻后禽肉按照(EC)543/2008号法规附件VI、VII、VIII 中的方法测定水分含量超标时,屠宰场应立即对工艺进行必要的技术改进;如果测定一批冷冻禽肉不符合水分含量的要求,则应在 4 周内三个不同的生产日连续取样三次,直至样品中吸收的水分符合 (EC) 第543/2008 号法规附件 IX 的要求; 新鲜家禽胴体至少每三个月取样一次,以检测水分含量是否达标;(3)预包装的家禽胴体和分割肉允许的最大重量偏差,如:重量小于1100克 允许-25克偏差; 重量在1100至2400克之间,允许 - 50克偏差等;(4)进口家禽胴体和分割禽肉的贸易商:应在收到每批货物前将本法规的要求通知其供应商;应在每批产品上市前检查其标签是否符合本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