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修订进口牛皮和牛骨来源产品申报文件要求
发布时间:2025-09-09 来源:https://www.mfds.go.kr/brd/m_1105/view.do?seq=33818&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 浏览量:
2025年9月8日,韩国食药部发布通知,修订进口食品申报文件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牛皮和牛骨来源的明胶及胶原蛋白,及以其为原料制造、加工的食品(健康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需提交出口国政府出具的包含以下证明内容的证书,或根据农林畜产食品部公告规定协商一致的胶原蛋白及明胶检疫证书:(1)产品生产过程中未受到家畜传染病病原体污染;(2)用于生产明胶和胶原蛋白的牛只已通过出口国政府实施的活体及屠宰检验证明。牛骨来源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除以上两个证明外还需证明:(1)未使用屠宰时超过30月龄牛的脑、眼、脊髓、颅骨、脊椎以及所有月龄牛的扁桃体和回肠末端;(2)牛骨经过以下全部工序或具有同等及以上降低感染风险效果的流程处理:脱脂、酸脱矿、酸或碱处理、过滤、灭菌(138°C至少4秒)或具有同等及以上降低传染性效果的处理(如高压热处理等) ;(3)所使用的明胶和胶原蛋白是在《胶原蛋白及明胶进口卫生条件(农林畜产食品部公告)》批准的制造设施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