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来源:https://www.samr.gov.cn/hd/zjdc/art/2025/art_3f6a251f6ca7490a95764d6d9454414c.html 浏览量:
2025年9月9日,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要求,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商务部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8日。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进一步强调跨境电商企业责任。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制度。二是明确境内召回主体。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应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等形式,委托一家境内企业,协助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工作。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召回监管缺乏抓手的问题。三是强化跨境电商平台责任。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协助做好召回工作,当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和受委托的境内企业做好召回。对不采取主动召回措施的跨境电商企业,暂停其跨境电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