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G/SPS/N/MYS/65号通报中描述,《2011年食品辐照材料》附表五批准四种新的包装材料及其用于辐照食品材料的最大允许剂量(kGy),该修正案与美国CFR部分第179.45章节保持一致。但中方需马方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
中方对现行马方《2011年食品辐照条例》附表五进行了专门的辐照食品包装材料及剂量研究,但未能在马方G/SPS/N/MYS/65通报表格中第5行中找到具体的拟议修正案批准的四种新的包装材料及适用剂量的链接,请马方提供具体的修正案链接或其具体草案,以便供中方或者其他贸易方获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