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赞赏加拿大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同时感谢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G/SPS/N/CAN/1585号通报的机会,中方经过审慎研究,对加拿大通报提出评议意见,根据《SPS协定》附件B卫生与植物卫生法规的透明度中通报程序第5条“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的时间以提出书面意见,应请求讨论这些意见,并对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的结果予以考虑。”的规定,请贵方对中方的评议意见予以考虑,中方评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拿大通报中将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苹果中的限量由0.3mg/kg加严为0.01mg/kg,经查询,CAC的相应限量为0.2mg/kg,明显高于0.01mg/kg,根据《SPS协定》的科学性和协调性原则,请加拿大提供此加严措施的科学依据,否则请参照CAC的限量重新制定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苹果中的限量。
二、加拿大通报中将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桃中的限量由0.5mg/kg加严为0.01mg/kg,经查询,CAC的相应限量为0.5mg/kg,明显高于0.01mg/kg,根据《SPS协定》的科学性和协调性原则,请加拿大提供此加严措施的科学依据,否则请参照CAC的限量重新制定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桃中的限量。
加拿大G/SPS/N/CAN/1585号通报背景材料
2025年2月5日,加拿大卫生部害虫管理监管机构(PMRA)发布G/SPS/N/CAN/1585关于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SPS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背景情况
G/SPS/N/CAN/1585号通报撤销了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苹果和桃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建立了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部分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二、通报评议分析
该通报撤销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苹果中0.3 mg/kg的最大残留限量,撤销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桃中0.5 mg/kg的最大残留限量,在撤销后,苹果和桃内或其上的残留将执行“所有食品类商品(本项目所列商品除外)”的限量,即0.01 mg/kg的最大残留限量。经查询国际主流最大残留限量,其中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苹果中最大残留限量,CAC的要求为0.2 mg/kg,日本的要求为0.4 mg/kg,韩国的要求为0.5 mg/kg,美国的要求为0.3 mg/kg;高效氯氟氰菊酯在桃中最大残留限量,CAC的要求为0.5 mg/kg,日本的要求为0.5 mg/kg,韩国的要求为0.2 mg/kg,美国的要求为0.5 mg/kg。
三、对我国的影响
加拿大是我国苹果重要贸易国之一,据海关统计,2024年我国出口加拿大苹果及制品3.8万吨,货值4.2亿元,2024年我国苹果及制品总出口货值136.3亿元。根据资料显示,我国是全球苹果生产第一大国,也是全球出口苹果较多的国家之一。加拿大是我国桃重要贸易国之一,据海关统计,2024年我国出口加拿大桃及制品7384吨,货值0.7亿元,2024年我国桃及制品总出口货值21.8亿元。根据资料显示,我国是世界桃生产第一大国,也是全球出口桃较多的国家之一。
加拿大此次加严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苹果和桃中最大残留限量,一方面将对我国苹果和桃出口加拿大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可能会在国际上造成法规要求的扩散效应,这将对我国整体的苹果和桃的出口贸易造成巨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