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发布并生效鲜猕猴桃准入要求修改决议
发布时间:2025-11-26 来源: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L/25_08114_00_s.pdf; https://eping.wto.org/en/Sear 浏览量: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智利官方公报发布并同日生效,对 2001 年第 1.410 号决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鲜猕猴桃(猕猴桃属)准入要求)进行修改,核心内容为:1.植物检疫证书补充要求:加州鲜猕猴桃进口需附带植物检疫证书,且需额外声明 “该货物经检验,不含橘红卷蛾(Argyrotaenia citrana)、苹浅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及钝色卷蛾(Platynota stultana)”。2.货物及包装附加要求:货物需无土壤及其他植物残体;包装需为首次使用(禁止重复使用),密封且耐搬运,需标注果实产地县及加工包装商名称;包装材料需适配入境口岸可能的植物检疫处理;所有集装箱需贴有 USDA/APHIS 官方封条;若为空运,托盘需用塑料或蚊帐式网罩包裹,且每个单元均需密封或加贴封条;木质包装及托盘需符合智利入境检疫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