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应用子平台 > 评议成果
乌克兰G/SPS/N/UKR/149号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 浏览量:
中国政府感谢乌克兰履行WTO透明度义务,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G/SPS/N/UKR/149通报的机会,中方经过认真研究,愿就乌克兰G/SPS/N/UKR/149通报提出评议意见,请乌克兰对中方的评议意见予以考虑。中方评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乌方评议文件附件1中,每种营养价值声称都可以采用另一种相似表述,即“另一种可能对消费者具有相同意义的声称”,请乌方明确一下,什么样的营养价值声称是“具有相同意义的声称”,建议可以给出一些示例辅助理解。 (二)乌方评议文件附件1中第3项 “无热量食品”营养价值声称“食品为无热量食品的声称和另一种可能对消费者具有相同意义的声称,只有当每100毫升食品热量不超过4千卡(17千焦)的情况下,才可说明这一点。”,其中“只有当每100毫升食品热量不超过4千卡(17千焦)的情况下,才可说明这一点。”是否意味着只有液体食品才能使用该声称?若其他食品也可以使用该声称,请乌方给出具体的换算说明。 (三)乌方评议文件附件1中第11项至第14项有关“盐/钠”的几种声称中,“盐”是否意味着可以使用盐替代品氯化镁等?具体可以使用哪些“盐”,请乌方给出说明。 (四)乌方评议文件附件1中第19项“食品为维生素和/或矿物质来源的声称和另一种可能对消费者具有相同意义的声称,只有在食品中含有大量维生素和/或矿物质的情况下,才可说明这一点。”,其中“大量”依据什么判断指标,多少可以算大量?请乌方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