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2025年2月24日消息,2 月 21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 (EU) 2025/354 ,修订实施条例 (EU) 2021/405 涉及控制计划已获批准的第三国名单以及某些渔业产品获准进入欧盟的第三国名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附件-I 由该条例附件 I 所列文本取代。附件-I第 2a 条、第 3 条、第 6 条第 1 款、第 7 条第 1 款、第 10 条第 2 款、第 11 条、第 15 条、第 16 条、第 21 条和第 25 条第(a)和(c)点规定了对某些供人类食用的食用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的管制计划已获批准的第三国或地区名单。涉及中国产品包括禽类、水产品、乳及乳制品、蛋类和蜂蜜。(2)根据该条例附件 II 修订附件 IX。(3)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 20 日起生效。该条例对所有成员国具有全面约束力并直接适用。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500354
欧盟修订动物源性食品等准入品种和国家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5-02-28 来源: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