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畜禽产品卫生管理法》修订通知(第21301号)。主要修订内容:1.允许已获得许可的畜禽产品加工业及肉类包装处理业者,在其获准的畜禽产品处理场处理能力不足时,可在根据《食品卫生法》注册的食品制造设施中进行畜禽产品的加工、包装或保管;2.对必须适用自我安全管理认证标准的屠宰业者,免除其制定、运营自我卫生管理标准的义务;3.对食用蛋分级包装业者赋予自主质量检查义务;4.拟将本法中使用的"危害评估"术语统一为《食品安全基本法》中的"危害性评估"。本法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韩国发布《畜禽产品卫生管理法》修订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6 来源:https://www.law.go.kr/LSW/lsSc.do?section=&menuId=1&subMenuId=15&tabMenuId=81&eventG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