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印度尼西亚国家药品与食品监督管理局(BPOM)发布《关于用于天然药物、健康补充剂、准药品及特定化妆品制剂的药用原料清单》草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主要内容如下:(1)草案以附件形式首次明确列出14种可用于天然药物、健康补充剂、准药品及特定化妆品的药用原料清单,包括二甘醇单乙醚、二甘醇硬脂酸酯、甘油、乳糖醇、麦芽糖醇、麦芽糖醇液、聚乙二醇、聚乙二醇单甲醚、丙二醇、丙二醇二月桂酸酯、山梨醇、山梨醇液、山梨醇山梨坦液及结晶山梨醇液。(2)分别规定适用范围:上述原料在天然药物中适用剂型为“内服液剂”;在健康补充剂中适用剂型为“口服液剂”;在准药品中适用剂型为“外用液剂(如漱口水等)”;在化妆品中适用产品类型为“口腔护理用品”。(3)明确原料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天然药物、健康补充剂及准药品的上述原料,必须符合印度尼西亚药典的质量标准;用于特定化妆品的上述原料,必须符合印度尼西亚化妆品法典的质量标准;若该法典无相关规定,则可采用其他认可的国际或国家质量标准。
印度尼西亚制定食品及化妆品等产品药用原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6-02-12 来源:https://standar-otskk.pom.go.id/regulasi/rancangan/search?title=&category_id=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