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德国联邦农业、食品和地区认同部(BMLEH)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最新修订的《葡萄酒类、半起泡葡萄酒类和起泡葡萄酒类饮料指南》,即日生效。主要内容:(1)扩大产品分类及更新允许使用的加工助剂:适用于苹果、梨、其他水果、大黄及蜂蜜为原料的发酵饮料,可使用酵母、糖类、碳酸、添加剂及加工助剂。(2)产品名称与标签核心规定:仅允许在复合词中使用“Wein”,且须避免与葡萄酒混淆。明确“brut/herb”(<15g/L)、“trocken/sec/secco”(15-35g/L)、“halbtrocken/demi-sec”(33-50g/L)、“mild/lieblich/süß”(>50g/L)的残糖含量分级标准;酒精含量0.5%-4%vol为减醇产品,≤0.5%vol为无醇产品。脱醇须用物理方法,不得额外加水(可标注“leicht/light”(需符合欧盟法规)或“0,0% vol”(四舍五入后结果))。(3)详细规定了苹果酒/梨酒(酒精≥5%vol)、苹果汽酒(CO₂≥3巴)、苹果Cider(酒精1.2%-8.5%vol)、蜂蜜酒(一份蜂蜜与最多两份水制成)等产品的具体质量指标。
德国发布新版类葡萄酒和类起泡酒饮料指南
发布时间:2026-03-23 来源:https://www.bundesanzeiger.de/pub/en/search2?17;https://www.bundesanzeiger.de/pub/publication/raHllL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