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5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公共卫生部公告(第469号)》(B.E. 2569)草案,修订《食品法》(B.E. 2522)项下“密闭容器食品”的质量标准。该草案主要修订七项内容:1、调整定义与分类,保留核心杀菌工艺要求,删除原第3(2)条特定食品类别描述,并增加水分活度(Water activity)解释;2、整合添加剂与容器标准,取消针对该类食品防腐剂的特殊限制,统一引用《食品添加剂公告》,并维持金属容器内壁涂层及防漏要求;3、优化微生物指标,针对低酸性及酸化型食品调整微生物限量措辞,确保与新定义衔接;4、强化标签管理,要求可分离液体食品必须标示沥干重量(Drain Weight),防止消费误导;5、取消毛重限制,不再强制规定产品毛重,相关参数改由杀菌工艺(F0值)计算考量;6、明确过渡期安排,公告生效前已获注册或标签批准的编号继续有效;7、调整适用范围,明确仅用于出口的产品不受部分条款强制约束。该公告拟于《政府公报》发布之次日生效。
泰国修订密闭容器食品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2026-05-09 来源:https://food.fda.moph.go.th/press-release/law-p469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