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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全面施行密封容器食品新标
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https://food.fda.moph.go.th/press-release/law-p469 浏览量:

2026518日,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密封容器中的食品《卫生部公告(第469号)》(B.E. 2569)公告,2026519日起正式生效施行。该公告废止了2013年的第355号公告,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明确定义与分类,保留高风险食品需经适当杀菌工艺的核心定义,增加水分活度说明,废止原第3(2)款特定类别描述,统一引用其他专项食品公告,并维持低酸/调酸食品的杀菌及酸度调整要求;2、整合质量与添加标准,取消原针对密封容器食品的微生物特定措辞及防腐剂(亚硝酸盐/硝酸盐)特殊限制,统一遵循《食品添加剂公告》及通用物理/污染物限量,容器须符合涂层金属标准(无铅/锈、防渗、不鼓胀);3、强化标签与净重管理,要求标签符合通用规定,仅对可分离液体食品强制标示沥干重量(净肉重)以防消费误导,取消强制毛重限制(已纳入F0杀菌工艺考量);4、优化合规衔接,生产商/进口商须遵守统一的“生产方法/设备/储存”公告,原已获注册或标签批准的企业可继续沿用旧登记号(视同新公告注册),出口专用产品豁免部分条款;5、引入非面对面审核及企业自主调查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