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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拟实施《国产、进口机械分割肉产品法规》
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https://www.nevo.co.il/law_html/law00/72363.htm; 浏览量:

2026519日,以色列宣布拟实施《国产、进口机械分割肉产品法规》。以色列农业和食品安全部的目的是促进机械分割肉产品相关要求的现代化,其涉及以色列国产和外国进口产品。该《法规》参考、采用了欧盟标准(法规853/2004),适应了以色列特殊微生物风险情况。该《法规》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26527日。机械分割肉产品属于农产品加工产品,并由以色列农业部兽医局独家监管。

该《法规》增加了有关牲畜机械分割肉产品新规定(包括进口产品),其主要内容包括:分割工作应在屠宰后7天内、在同一地点进行,去骨后应立即连续加工处理;在分割期间和分割后应进行温度控制(加工期间不超过7℃,在6小时内应冰冻至2℃或冷冻至-18℃);禁止重新冷冻解冻的机械分割肉;不得处理高风险动物部件(头、尾、腿、蹄)和相关牛;低压制成的机械分割肉钙含量限值为0.1%;标签应强制性标注产品为机械分割肉、动物类别、分割日期、仅用于在相关设施中进行热处理,机械分割肉配送仅限于许可的食品加工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