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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拟修订肉类原产地标识规定
发布时间:2026-06-17 来源: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8011 浏览量:

202668日,法国农业、农食和粮食主权部发布 2026/0281/FR号通知,拟修订肉类原产地标识规定。意见征集反馈期202699日。主要内容:(1)预包装食品的配料中肉类占预包装食品中总重量的比例低于 8% ,应标明用作配料的肉类的来源;(2)肉类的原产地标识应包含以下信息,每种肉类均应包含:出生国:(动物出生国名称)饲养国:(动物饲养所在国名称)屠宰国:(动物屠宰所在国名称);如果某类肉类来自在同一国家出生、饲养和屠宰的动物,则原产地标识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原产地:(国家名称);如果原产地标识导致列出多个欧盟成员国,则国家名称可以用缩写欧盟代替;当标明原产地涉及多个非欧盟成员国时,可将国家名称替换为非欧盟;当标明原产地涉及多个欧盟成员国和非欧盟成员国,可将国家名称替换为欧盟非欧盟;要求的信息应出现在配料表中,紧随相关配料名称之后,或以注释的形式出现在配料表底部。信息的字体大小、颜色和样式应与配料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