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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制定常温奶标示过渡期执行原则
发布时间:2026-06-17 来源: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9605 浏览量:

2026610日,台湾地区农业部发布第1150042764号公告,订定《优良畜禽产品-保久乳产品标示事项之过渡期间执行原则》,即日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农业部于2026323日修正《优良畜禽产品验证基准-乳品专则》,将常温奶杀菌条件标示规定由灭菌方式调整为/灭菌条件(包括杀/灭菌温度及时间),原定202671日生效。但因目前常温奶所用包材(利乐包、康美包)均依赖进口,受中东战事影响石化原料供给及运输排程,业者普遍反映无法按期完成包材转换,故设立过渡期。(2)过渡期执行原则:自202671日起新印制之保久乳产品标示,须依新规标注/灭菌条件(包括温度及时间)202671日前已印制标注灭菌方式之旧标示,可继续使用至2027630日止。